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甘财会〔2017〕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甘财会【2017】42号.zip
天水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