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甘财会〔2017〕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甘财会【2017】41号.zip
天水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