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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1123003
标    题 天水市麦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公司违规高价收取水、电费情况
写信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
      我们是在天水市麦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职工,按照开发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安排,租住在园区内的产业孵化园职工宿舍楼。该宿舍管理单位天水经开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几年来持续按照1.2元/度收取住户电费,今年开始又按照5.7元/吨收取住户水费。水电费价格明显高于天水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所有租住职工认为收费严重不合理,大家的诉求是按照合理合法价格收费,请领导能够调查解决!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按照自来水公司要求,工业园区产业孵化园按照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文件,污水处理费随水费一并征收,产业孵化园内用水全部为非居民用水,水费为4.30元+1.4元(污水处理费)=5.7元。产业孵化园职工楼为商业用楼,一楼、二楼、三楼均为商业设施。目前正在进行提升改造,项目结束后会对电费进行区分。经办部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处理对象 市长留言板
处理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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