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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SZ20220700665
标    题 古坡草原旅游景区用盖有合作社财务专用章的门票向过路车辆人员收
年    龄 1
手    机 153****3316
邮    箱 8*******3@qq.com
身    份 身份证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2年07月6日
信件内容 7月5日和朋友驾车路过古坡镇古坡草原旅游景区时,工作人员说需要按人头收费,一个人10元,但是拿到门票时,发现票面上只有一个印制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专用章字样的门票,我很疑惑,不知道这样的收费是不是合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甘谷县税务局核查,您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古坡草原旅游景区由甘谷县秦牧旅游景区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经营,未主动申请领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目前使用的为自制的盖有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属于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票据。主管税务分局已经向该企业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尽快领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规范票据,依规依法诚信经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承办单位:甘谷县税务局2022年7月11日
处理对象 市长留言板
处理时间 2022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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