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SZ20220500528 | ||
| 标 题 | 幼儿园学费 | ||
| 年 龄 | 1 | ||
| 固定电话 | 199******37 | ||
| 手 机 | 199****8537 | ||
| 邮 箱 | 5*******0@qq.com | ||
| 身 份 | 身份证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5月31日 | ||
| 信件内容 | 因为疫情幼儿园的学费如何退?是否退? |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甘发改收费〔2013〕187号)相关规定,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用于幼儿教育等相关费用支出,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幼儿园对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幼儿园收费实行退费制度,经折算后退还剩余费用。关于今年春季学期疫情停课期间的保教费退费问题,目前我局正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请示我区有关情况,研究制定因疫情影响幼儿园停课期间保教费退费办法和标准,待退费办法出台后,将第一时间督促幼儿园完成退费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承办单位:秦州区教育局2022年6月9日 | ||
| 处理对象 | 市长留言板 | ||
| 处理时间 | 2022年06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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