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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深化“四个到位”筑牢防汛“安全网”

发布日期:2023-08-18 10:36
信息来源:清水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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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责任压实到位,强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级领导包村、村级领导包组、党员干部包群众”的包保责任,明确各负责人员风险隐患排查、预案完善和演练、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先后制定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重点区域防汛责任人的公示》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科学把握防汛形势,精确预测、精准施策、精心准备,全力做好可能发生的洪灾备战工作。按分级管理原则,全面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河道险工险段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的防汛责任,明确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326位,并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基本实现了责任落实全覆盖、无遗漏。举办2023年防汛救灾灾情上报业务知识培训班1期,培训基层人员近50人,包括各乡镇分管乡(镇)长和灾害信息员,将责任细化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值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一线环节。

二是排查整治到位,消除风险隐患。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突出防范重点,针对山洪、地质灾害多发频发重发,塘坝(水电站)、涉河建设项目、临水临崖险村险户等问题突出和薄弱环节,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综合防御和系统治理措施。由住建、水务、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对8处城区内涝点、131个山洪灾害威胁村落集中开展排查,落实灾前防御各项措施。联合省地质213大队对全县范围内33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共核销隐患点28处,确定重大隐患防范区30余处,及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设立警示牌和警示带,逐点落实防治措施,对危险性大的隐患点,提前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及时开展工程治理,消除威胁。组织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成立防汛安全排查小组,对18乡镇开展隐患排查2次,共排查险工险段和各类预警站点120处。组织人员对山洪预警“户户知”、244个无线预警广播、47个自动雨量站、1个自动水位站、1个视频站及逆行全面检修维护。由县委办、政府办、防汛办组成防汛工作督查组3个,对18乡镇和重点部门防汛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3个方面22条,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不排除不销号,做到闭环管理。

三是预警预报到位,增强防范实效。认真落实强降水“631”(即:6小时预报、3小时预警、1小时叫应)风险预警应对工作机制,健全各级防汛指挥部和气象、水利、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借助气象灾害预警、山洪灾害“户户知”工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预警信息时效性、覆盖面和准确率,做到预警信息传达到乡(镇)村、告知到户到人。发布各类气象预警信息30期,山洪气象风险黄色预警2期,地质灾害风险黄色预警2期、橙色预警1期,发布雨情快报5期。坚持预警信息“应发尽发”,向防汛责任人启动预警54次,发送预警短信8万余条。及时更新预警相关人员信息617条,对18乡镇视频会商系统适时进行维护,确保遇到灾情能够快速行动、按时到位,精准施策、科学处置,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印发《清水县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制度》,继续强化跨部门的24小时联合动态会商,入汛以来开展会商研判5次,完善直达基层防汛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建立“清水县防灾减灾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微信群”,实现紧急情况线上会商。组织各乡镇11名“应急第一响应人”统一参加全省培训,深入乡镇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专题培训18次,培训2157人。

四是应急处置到位,保障汛期安全。严格落实应急值守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了值班专用电脑、固定电话、传真等工作设备等生活保障设施。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障应急电话100%畅通,随时掌握降雨和险情情况,群众自救避险指令及时传达,进一步明确乡(镇)、相关涉灾部门灾情统计报送,确保了各项预警处置措施落实。科学精细调度,接受省、市应急指挥视频调度20余次,及时研判汛情形势,确保发生险情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县乡村三级开展防汛救援、避险等专项演练293场次,参与人数180000余人。补充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储备,县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存4大类28小类71552件(套)防汛应急物资、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存7大类37小类16419件(套)救灾物资。通过微信群、应急广播、山洪户户知、大喇叭等形式,长期持续宣传防灾避灾知识,通过不同形式演练,使群众掌握临灾避险信号,提升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