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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社科院调研组 一行来我市调研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 立法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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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7日,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省社科院副院长王俊莲一行来我市就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开展前期调研。市文化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春晓陪同。

近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相继颁布,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法治化建设给予保障。为切实做好我省公共文化领域立法工作,省文旅厅委托省社科院立法起草小组专门赴我市就《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开展调研工作,充分说明省文旅厅对我市公共文化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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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上午,调研组一行赴天水市图书馆、秦州区图书馆、麦积区图书馆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下午在天水市图书馆会议室,召开《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调研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春晓主持,市图书馆全体班子成员、各县区文旅局分管领导、图书馆馆长和部分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代表30余人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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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各县区进行了汇报发言,针对目前地方公共图书馆发展、资金投入、工作人员与建设队伍、场馆建设及在国家公共图书馆法实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立法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做好与国家法的配套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座谈会上王俊莲表示,大家反应的问题很集中也很具体,立法起草小组会在《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的起草中,充分考虑大家实际情况,希望大家能继续积极配合支持,争取把甘肃省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座谈会上,杨春晓强调,这些年我们市、县两级图书馆在免费开放、图书流通、全民阅读、基层辅导、拓展服务功能等方面所做的工作都是实实在在的,但各县区在公共图书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也都是客观存在的,希望省上调研组王院长一行能够把我们各馆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充分考虑,也希望《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的颁布,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把我们急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通过法律、条例的形式加以刚性约束,为公共图书馆事业在法制的环境下健康发展给予法律保障。


来源: 公共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