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至21日,省文物局安全督查处三级调研员梁建宏,对我市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文物局局长刘宗林和局文物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我市麦积区、武山县、秦州区,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胡氏古民居建筑、圣寿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马跑泉遗址、贾家公馆、南郭寺遗址、石岭下遗址、秦州文庙,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武山关帝庙、双玉兰堂、瑞莲寺和麦积区大革命纪念馆、武山县博物馆、秦州区邓宝珊将军纪念馆等13处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纪念馆,进行了详细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文物安全责任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文物安全检查巡查记录,各类应急预案的建立与演练情况,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安保人员值班值守、岗位职责的履行以及用电、防火、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检查结束后,组织部分县区文博单位进行了座谈,抽查了部分县区的文物安全资料。

省文物局安全督查处三级调研员梁建宏对我市文物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今后做好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要求,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安全的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局长会议要求,筑牢文物安全红线、底线、生命线,不断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水平。二要不断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消防、宗教、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职责,全面靠实文物管理、使用者的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直接责任。三要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安全理念,加大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风险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整改。四要发挥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作用,强化文物责任单位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田野文物安全。五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宗教场所用火、用电的管理,预防和遏制各类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