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2018年度天水市艺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于2019年4月进行,为了做好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群众文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包括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从事艺术专业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甘肃省人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艺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通〔2019〕25号)、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18〕446号)等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凡推荐晋升艺术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资历、证明证书、业绩成果等真实可信;
2.所在单位推荐报告。报告应说明单位党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品德考核的情况(正式文件);
3.公示结果报告(正式文件);
4.《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25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6.研究生转正定职人员《天水市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职称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
7.破格晋升人员须报专题报告、《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各1份);
8.《天水市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业务水平考核报名登记表》(1份);
9.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历验证证明(无法从学信网、学位网上查询的学历、学位信息,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转换系列者须提供原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每年学习任务并取得人社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证明;
12.近五年来各年度考核结果通知单(原件、复印件);
13.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专著;
14.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专业工作总结、获奖证书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1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16.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岗位空缺证明。
上述材料用标准档案袋装帧,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拟申报资格、联系电话、材料目录等信息。
(二)业务考核
凡符合报评艺术(含群众文化专业中同类人员)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均应参加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业务水平考核,未通过考核者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三)《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栏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艺术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硬化条件填写,应注意填写任现职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取得的专业业绩。
所获奖项必须是省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奖项,未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而私自外出参赛所获奖项,不能算作任现职以来的业绩填写,集体获奖不能算作个人获奖。
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严格把关,如实填写以上内容,并附与所填内容一致的证明原件。
(四)下列单位和个人的材料不予受理:
1.《评审表》《评审简表》中内容填写不详细、不真实,业绩成果不注明时间,不使用统一规定的表格者;
2.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没有岗位空缺的;
3.上一年度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单位及年度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者;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4.评审简表等有关表格未加盖县区职改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印章者;
5.未进行公示或上报材料中无公示报告者;
6.不按组织程序上报,或个人上自行报材料者;
7.所报评审材料未按要求时间或已过截止日期的;
8.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入标准档案袋的。
四、申报程序及报送时限
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单位应统一受理本系统、本系列(专业)所有申报材料,县区申报材料须经县区业务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合格后统一报送至我局,不受理个人职称申报材料。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9年3月31日,不按时不按规定上报的视为不报送,逾期概不受理。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政务中心2号楼1107室
联系科室: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938-6825978
附件:天水市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业务水平
考核报名登记表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