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自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于2022年4月1日组织开展了天水市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传承人考核工作。按照考核要求,现将2021年度天水市国家级、省级传承人自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结果发现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及时调查核实。
一、公示对象(见附表)
二、公示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4月20日(5个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受理部门: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四、联系电话:0938-8219005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14日
附件:国家级、省级传承人自评估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