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恢复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的通知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13号)要求,鉴于目前我县全域均为低风险地区,即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只能经营低风险地区的跨省团队旅游和落地散客。根据客源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妥善安排团队旅游线路,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对来自突发疫情划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团队,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地区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已在行程中的要及时调整或取消行程、停止旅游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团队人员信息报备、健康监测等工作,严防疫情通过文旅经营活动传播。
特此通知
甘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