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惠灵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疾控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疾控体系机构改革为契机,一以贯之抓紧抓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推进健康天水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但是,在疾控体系机构改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基础设施差、专业人员不足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针对这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出了努力:
一、机构编制方面
按照中央疾控体系改革部署和省、市党委和政府相关要求,改革完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市、县区均挂牌设立市疾病预防控制局、重新组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站在了新的起点,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迈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下一步将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规范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强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职能,确保疾控和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覆盖。整合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和建设项目,优化公共卫生资源布局。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改善疾控机构基础条件,建设适应新形势需求的现代化疾控体系。
二、硬件建设方面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级项目资金。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市、县疾控中心及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实施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搬迁项目,实施基层公共卫生防范能力及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加强五县疾病预防机构、县级医疗机构感染病区、发热门诊、精神卫生机构建设项目,补齐县级公共卫生体系短板。二是重新组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以后,办公用房将重新调整,按要求合理规划改造,届时将设置独立办公区域、检测检验中心、防疫物资储备库房、工作人员周转房,以满足日常办公和疾病预防的需要。
三、医防融合方面
一是落实传染病管理属地化责任、 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我市各医疗机构都成立了相关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部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按照国家疾控局印发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内容制定传染病防控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并定期接受各级卫健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检查考核和业务培训等。二是优化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传染病疫情早发现能力。各医疗机构采用网络、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建立传染病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建立以流感、新冠病毒感染、麻疹、艾滋病、乙脑等传染病监测、诊断和病原体标本送检,市疾控中心进行病原体检测的资源共享制度。三是在全市各类医疗机构推行疾控监督员制度,市、县疾控部门向所辖医疗机构派驻疾控监督员,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接受属地疾控部门业务管理。目前我市已全面启动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23名专职疾控监督员、43名兼职疾控监督员先后进驻28家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
四、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完善疾控行业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与激励政策,落实吸引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政策措施,增强市域疾控人才在陇东南地区的竞争优势。2023年人才引进5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3人,派出5人到省疾控中心进修学习。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编制配备,用活用好医疗卫生行业编制资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保障疾控机构用人自主权,推动各级疾控机构根据发展需要引进人才。三是完善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统筹培养和“县管乡用”办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各类项目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人才不足问题,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上向疾控机构适当倾斜。四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疾控行业取得高级、中级职称资格的防疫一线人员不占单位职称限额予以聘任,落实一线人员待遇,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
五、人员待遇方面
一是完善符合疾控体系人才队伍特点的薪酬保障和激励制度。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核定疾控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二是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落实突发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允许疾控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可通过医防融合以及对外提供技术服务获得收入。三是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市疾控中心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经市卫健、人社、财政等部门批准后予以执行。
感谢您对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欢迎您对今后我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健康天水”工作!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6 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玉蕾 821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