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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tsswjw/2023-00088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3-10-10  发布机构  天水市卫健委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公开方式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47号《关于加强对家庭养育政策支持与保障力度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3-10-10   作者: 点击数:  

王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家庭养育政策支持与保障力度的提案》收悉,现就议案中涉及我委工作职责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托育服务体系提议的答复

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市各级、相关部门积极作为,通力合作,扎实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各项工作。

主要工作:

(一)制定配套政策。2019年以来,国家、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措施,涵盖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总体发展、托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建筑设计规范、登记和备案、预防伤害、消防安全、税费优惠、疫情防控等方面。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的政治担当。一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2020年3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全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年6月,各县区委、区政府办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管理体系以及保障体系等三个方面制定13 条激励扶持措施。二是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一周年之际,2022年8月份,省委、省政府出台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甘发〔2022〕13号),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于2022年12月9日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共提出了6个方面28项政策措施。截至目前,是全省最早出台《实施方案》的市州,多次受到省卫健委的表扬。三是正在请市政府领导出面协调拟与教育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市公、私立幼儿园设置2—3岁托育班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22〕15号)中“积极推动公办幼儿园举办半日制、计时制的托育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招收2—3岁幼儿”的要求,结合我市“十四五”时期千人口托位数(13675个)缺口大的实际,提出了在全市公、私立幼儿园设置2—3岁托育班的条件、备案、管理等措施,这项措施的落实将增加近12000个托位。四是下发了《天水市关于加快托育服务提质扩容工作实施方案》。从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下功夫补齐托位缺口、巩固加强能力建设、加大部门监管力度等方面做了安排部署。五是结合《甘肃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办发〔2023〕6号)、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通知》(天政发〔2023〕5号)《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表》重点任务“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要求,2023年2月8日下发《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六是全市两区五县积极开展托育机构省级示范点申报工作,根据《甘肃省托育机构省级示范点自评表(试行)》打分排名,市卫健委计划在十月份进行验收,并择优向省上推荐。

(二)做好宣传服务。由卫健部门牵头、妇幼保健机构联合社区在幼儿园开展“普惠托育 共同行动”的宣传月主题活动。广泛开展“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公园、进社区乡村、进家庭,宣传科学的托育理念和育儿知识。同时对婴幼儿照护机构开展师资培训,提高照护服务能力。

(三)持续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办示范托育机构为引导、托育一体化为主体、民办托育机构为补充”托育服务供给格局。合理进行托育发展布局,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开展全日、半日、计时和临时等多元化的托育服务,让职工“上班带娃两不误”。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打造“一刻钟”托育服务圈。逐步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政策完备、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1.完善政策,健全生育支持体系。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奖励与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2.立足需求,大力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全面完成省上“2025年每个市州至少建成一个公办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每个县区至少建成一个公办托育机构”的目标任务。

二、关于完善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的提议的答复

(一)主要工作

1.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

近几年,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积极争取国家妇幼健康能力提升项目,新建、扩建7所妇幼保健机构,其中市妇幼保健院、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和张家川县妇幼保健院完成新建异地搬迁,秦州区妇幼保健院新建异地搬迁项目已封顶;武山县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的保健大楼正在修建中,张家川县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的母婴安全保障楼已进入内饰阶段,妇幼保健机构总面积由2020年的54820.71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78596.46平方米,床位数由2020年的547张增加到目前的821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环境、业务用房得到了改善,同时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为抓手,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我市妇幼保健机构创等达标率为62.5%。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创建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成为全省首家创建为三乙的妇幼保健院,麦积区、武山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创建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秦安县、张家川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创建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甘谷县、清水县妇幼保健院今年已申报创等二级,并已通过市级初评。二是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全面落实职责任务,引导妇幼保健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运行水平,促进妇幼保健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三是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危重症新生儿和孕产妇救治中心共10家(其中市级三家),创建省级妇幼健康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3个,省级孕妇学校示范基地2个,建立听力诊断中心和听力康复中心5家。四是不断推进“云上妇幼”建设,全市8家妇幼保健机构、市县(区)10家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全部接入“云上妇幼”信息平台并投入使用,实现多学科远程会诊、远程手术指导、上下转诊、培训教学等功能,促进妇幼健康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市以市、县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技术支持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不断得到提升。

2.持续实施妇幼健康项目,提升妇幼健康水平

一是完善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市、县、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紧紧围绕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级落实培训、督导、考核、评价等工作,不断夯实基础性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服务内涵不断提升。2022年全市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6.04%,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5.30%,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3.88%,几项指标持续在90%以上。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不断夯实基础性妇幼保健服务,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得到提升。2020年至2022年,规范开展“两癌”检查项目,累计检测妇女13万;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项目,累计检测孕产妇8.47万人;顺利开展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累计发放营养包60.87万盒,营养包服用率达99.36%。

二是健全出生缺陷防控机制,为妇幼健康保驾护航。积极开展出生缺陷防控项目,提高人口出生素质。实施出生缺陷一级防控,提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2022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58.68%;通过实施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孕前优生服务。2020-2022年,共为26986对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检查。通过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2020-2021年免费为72243名生育妇女发放叶酸,共发放叶酸369181瓶。落实出生缺陷二级防控。逐步扩大产前筛查覆盖面,积极开展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等适宜技术的管理和推广。目前,我市各助产机构通过开展检测和外送产前筛查标本,产前筛查率逐年增高,由2020年的66.98%提高到2022年的83.75%。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防控。全面开展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障碍筛查,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保持基本平稳,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持续在95%以上;积极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项目机构的筛查率达80%以上。同时与医保部门及时沟通协商,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将先心病、苯丙酮尿症等出生缺陷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同时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型及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救助出生缺陷家庭,减轻经济负担。

3.保障母婴安全

一是狠抓制度落实,保障母婴安全。面对近几年两孩、三孩政策全面开放,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的提升和母婴安全保障服务能力需求面临严峻挑战。我市多措并举,加强全市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多次组织开展全市各项业务培训和全市急救技能竞赛,组织开展全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和合格证书的校验,规范执业许可。进一步健全完善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多学科协作机制、搭建微信平台,构建危重症孕产妇转诊和绿色通道的畅通机制等,高效救治。大力推广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实行“闭环管理”,实施责任包干促业务,保障母婴安全。及时召开母婴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并以评代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母婴安全工作会,总结孕产妇、新生儿抢救成功经验与不足,提出科学改进措施,全面母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全市新生儿、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连续几年控制在较低水平,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

(二)存在问题

一是妇幼专业队伍缺乏。县乡医疗机构(特别是妇幼保健机构)人员不足,基层人才留不住,高职高技、妇产科、儿科医师严重短缺,卫生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引进人才和在职培养难度大,资金投入不足等因素影响,部分妇幼健康项目推进困难,服务能力提升缓慢,严重制约着妇幼健康工作的开展。二是资金支持力度不够。按照原市物价局《关于婚前医学检查收费标准的通知》(天市价发〔2010〕8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开展免费婚前检查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但近几年部分县区未将该项目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导致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婚检费用无法落实,影响我市婚检率的提升。三是妇幼保健资源整体不足。市县区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建设项目少,投资金额小,妇产科、儿科人员配备、床位设置等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市县区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儿科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特别是随着三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孕产妇、新生儿总量及高危、高龄产妇数量大幅增加,妇幼保健能力急需进一步提升,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化建设急待加快推进。四是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性较大,老百姓普遍存在文化素质较低,对妇幼健康健康知识掌握较少,主动参与项目工作的意识不强,知晓率偏低。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有效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二是不断完善优化生育全程服务,全力保障母婴安全;三是高质量开展孕前保健和产前筛查服务,不断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救治能力;四是做准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五是不断探索防治妇女儿童常见疾病;六是推进妇幼健康与中医药服务相融合。

三、关于对女职工产后的社会关怀和心理康复辅导,在医院产科设置心理咨询的提议的答复

目前,我市第一人民医院正式设置产科心理咨询门诊,其他有关医疗机构正在筹备和建设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心理门诊于2023年4月正式开诊,由心理门诊专业人员为孕妇/产后妇女提供个性化的心理健康咨询、评估、指导和治疗。由于妊娠是一种应激性生活事件,可引起孕妇的心理应激反应。负性心理反应过程会使心理活动失衡,导致神经活动和内分泌失调,可不同程度的影响妊娠结局。因而非常有必要对有需要的、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孕妇/产后妇女进行一对一的咨询、评估和治疗,及时排除心理障碍和不良情绪。市一院产科心理咨询门诊下一步计划根据孕产妇实际情况,将心理健康评估做为孕产妇常规检查项目。

市妇保院目前未设置专门的心理门诊 ,孕前期保健科于2022年6月开始开展针对孕前、孕期及产后妇女的心理筛查工作。自开展心理筛查以来,共做病人1800余人次。对于筛查中发现存在明显心理问题者,转介至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进一步评估及治疗。下一步计划尽快培养或者积极引进心理咨询专业人才,成立心理门诊,对于筛查出有心理问题的孕产期妇女给予专业的心理咨询及指导,早期发现心理问题,早期干预,帮助孕产妇有效应对心理压力,提高心理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孕产妇心理健康发展,保障母婴安全。

感谢你对我市家庭养育政策支持与保障力度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俊斌 8213381

上一条: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46号《关于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58号《关于基层全科医生培养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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