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32163367E/2022-080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9-19  发布机构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公开方式 
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104号《关于出台相关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法规支撑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2-09-19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104号《关于出台相关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法规支撑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谢全红、安小斌、方志强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出台相关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法规支撑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闻令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突击队和主攻手功能,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疫情防控中,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等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工作指南》《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场所消毒指引》《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紧密结合《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甘肃省新冠肺炎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指引》《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实施方案(试行)》《甘肃省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规范》《甘肃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闭环管理核心要点》等方案措施,研究制定了《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工作实施方案》《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天水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天水市方舱医院建设实施方案》《天水市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机制》《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终末消毒工作方案》《天水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天水市进一步加强全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流调溯源消毒工作机制的通知》《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隔离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和制度措施,协助市联防联控办制定了《天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天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督查方案》《天水市新冠肺炎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工作方案》《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区封控管控、交通管制检疫组工作方案》《天水市公共场所及重点部位水消杀工作方案》《天水市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划定、解除、和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天水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应急方案》《重大节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天水市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方案》《天水市加强进口水果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工作方案和制度措施,形成了上下衔接、齐全配套,涵盖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标准措施体系,这些规范性文件将法律法规规定、国家防控政策要求与天水疫情防控实际有机结合,具体明确了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各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中,应该承担的职责、履行的义务、享有的权利,对各项疫情防控行动的主要任务、组织程序、实施步骤、标准要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在全市疫情防控行动中发挥了很好的指导性、规范性、约束性作用,为疫情防控提供了良好的法规性支撑。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我委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为契机,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事,因时因势不断调整防控措施,在守护人民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不断展现担当作为。

  一是坚持依法防控。连续两年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阶段性胜利的工作实践充分表明,依法防控是提高防控效能、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在今后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深化法治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广泛利用各种舆论宣传手段,多渠道、多途径、高频次地宣扬党和政府依法防控、依法履职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筹划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持续加强疫情防控配套措施修订完善,实施更精准、更科学、更规范、更高效的疫情防控行动。紧跟疫情防控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修改立废和国家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调整更新,及时修订完善各类方案、计划、规范、指南、标准等疫情防控制度措施。特别针对医疗卫生领域专业技术性强,事关全市疫情防控政策导向的特点,突出做好查漏补缺和对照检视。对调整规范或新增的职责措施,第一时间制定配套措施予以贯彻执行;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防控措施,坚决予以清理;对不具体不严密的防控措施,依法依规补充完善,不断提高全市疫情防控方案措施的合法性、科学性、严密性和针对性,进一步促进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落细落实。

  三是深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系统点多线长,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导医台、候诊区、走廊等区域,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防控常识宣传。以实施乡村振兴、行政监督执法、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为载体,深入单位、街道、乡镇、学校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普及活动。充分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普及,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行动自觉,积极参与、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严格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医保、宣传等部门,开展疫情防控联合监督执法,依法惩处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拒不配合流调溯源或医学隔离观察、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编造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恶意传播疾病、故意隐瞒接触史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督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扛起社会责任,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攻坚战之中,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程序标准开展工作,严肃查处履行职责不主动、执行技术规范不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工作中弄虚作假、迟报瞒报疫情信息、私自泄露疫情信息等行为。坚持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举,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发现一起坚决追究查处一起,以违法必究的坚决态度和果敢行动维护法律法规权威,保证疫情防控措施无障碍无梗阻地得到落实,为疫情防控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代工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永刚 8213787


上一条: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09号《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79号《关于免费开展天水市适龄儿童“六龄牙”窝沟封闭项目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