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3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焦继军、王晓梅、周玮、赵建强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全市卫生应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一指挥、依法防控、精准施策、联防联控,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高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和救治能力,加快构建起指挥高效、职能明确、功能完备、处置有力、保障到位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二、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市县(区)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重大疫情联防联控领导机构,靠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权威高效、响应顺畅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制定应急响应措施。年底前建立市级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专家库,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并建立定期修订制度,细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将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
二是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各级疾控机构逐步完善传染病监测哨点布局和信息直报系统,在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科研机构、学校等场所设立监测哨点,确定信息报告责任人,同时向同级疾控部门报送疫情预警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夯实基层疫情防控网底。逐步加强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基层队伍”,筑牢群防群治防线。全面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室建设,充实专业人员力量,落实公共卫生职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疫情风险的哨点监测和及时报告职责。
三、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
一是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健全以市县(区)疾控机构为骨干,临床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全社会协同的疫情防控体系。强化疾控机构疫情防控职能。加强市县(区)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市级重点强化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验检测、辖区健康大数据分析利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等职能。县(区)级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以及监测评估、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等职能。依托天水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强化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职能。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责任清单,实现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工作衔接联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置专门科室,承担疫情防控职能。
二是加强疾控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逐步优化疾控人员结构比例,到2025年,市县(区)疾控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市级疾控机构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50%以上,县(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40%以上。适当提高各级疾控机构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市、县(区)疾控机构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分别提高至30%、15%。逐步实现疾控机构主要负责人有医学相关专业学历背景。建立符合疾控机构高效运转的绩效工资制度,逐步缩小与当地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人员收入差距。
四、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一是全面加强传染病医院(病区)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中西医并重的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依托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全市救治能力,天水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重点加强重症监护病区建设,承担重大疫情期间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任务。重症监护病区要配置床旁监护系统、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相关设备,床位要达到编制床位的10%-15%。全市统筹规划建设辐射县(区)、满足本辖区需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各县(区)将依托1所县级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设置“三区两通道”,配备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专用检验检查设备等必须设施。30至5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50张床位;50至10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80张床位。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重症监护病区病床,并配置呼吸机等必须医疗设备。
二是提升发热门诊收治能力。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落实“三区两通道”标准,补齐发热门诊建设短板,合理布局诊室、留观室、候诊区,扩大等候间距,配齐配全筛查所需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满足需求,功能达标。市第五人民医院要按照医院床位的2%-3%设置门诊观察床。
三是加强应急医疗救治场所准备。确定天水市会展中心、天水市体育中心、天水大剧院为市级应急状态时转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或方舱医院。各县(区)将建立1至2个公共建筑可在应急状态时能兼顾应急救治和隔离需求。
四是加强应急队伍保障。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在已组建的市级医疗救援、疾病预防和控制、卫生监督、伤员转运、血液供应、心理危机干预、核辐射和中毒处置等各类专业卫生应急队伍的基础上,县(区)进一步完善充实卫生应急队伍,应急队伍将覆盖形势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社区指导、物资调配等领域,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市县乡三级卫生应急队伍体系,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市县(区)每年组织1次综合性实地应急演练,全面提高联合作战、快速处置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卫生防疫津贴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参与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应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 磊 8213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