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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  2020-02-14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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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第180号《关于对民营医院不规范经营加强监管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0-02-14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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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第180号

  《关于对民营医院不规范经营加强监管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天市卫函〔2019〕118号

尊敬的张彦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营医院不规范经营加强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民营医院发展迅速,作为公立医院的有益补充,民营医院的作用愈加明显。民营医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为了老百姓享受更多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我们卫生健康部门高度重视,从2018年5月份开始,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市87家民营医院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民营医院规范化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5月份,根据《天水市民营医院规范化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第一轮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7份,要求各民营医院认真全面开展自查整改。9月份,紧紧围绕依法执业和规范执业等15项重点内容开展了第二轮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共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 62家,行政处罚24件,罚金6.46万元。12月份,召开了部分民营医院负责人约谈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与各民营医院均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营医院执业行为,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实行医疗机构准入制度,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医疗机构设置主体、医疗用房、布局流程、科目设置等方面严格把控,把好医疗机构准入关。二是尽快开展民营医院等级评审,督促有能力、达到规模的民营医院尽快申报,同时要求开展与其级别和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手术,不得越级开展相关手术。三是加强民营医院监督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开展督查,重点查找民营医院在依法执业、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医疗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将投诉举报集中、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既往被多次处罚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四是督促民营医院加强行业自律。在不断提升民营医院医疗水平的同时,引导民营医院加强行业自律,树立依法执业观念,通过成立社会办医疗机构行业组织,以先进带后进,规范民营医院的诊疗行为,加强民营医院核心竞争力。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春玲 821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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