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关于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121号
《关于拆除市第一人民医院临街两栋综合楼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德军、崔亚军、王正威委员:
你们《关于拆除市第一人民医院临街两栋综合楼的建议》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2008年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经市政府批准,以天政土发〔2008〕58号文件(《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批复》)决定依法回收位于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南侧规划图示红线拆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及个人的14766m2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用于新建天水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综合楼。2008年11月27日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地段进行了拆迁公示(《天水市建设局关于对秦州区建设路南侧市第一人民医院西侧区域部分房屋实施拆迁的公示》),但因被拆迁人抵制入户调查登记,无法组织拆迁听证会致使拆迁工作无法进行。目前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已建成投入使用五年多,但拆迁工作一直没有进展,严重影响了建设路的街景及市第一人民医院地下停车场车辆通行和急救通道的建设和使用。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第59号令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因而市第一人民医院无权实施拆迁工作,只能由秦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该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为了尽早解决临街商铺拆迁工作,市第一人民医院于2008年在皇城名苑购置34套拆迁安置房,同时规划在拆除后的市卫校位置建设一幢26层临街商住楼用于拆迁安置临街商铺及住户,但由于医院无权征收及安置拆迁住户,拖延至今。
近期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委托市设计院重新设计拆迁安置方案,将市盛业公司临街商铺、市卫校2幢住宅楼及医院家属区原有80年代3幢住宅楼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并解决临街商铺及市卫校拆迁安置问题。希望各位委员继续予以关注,请秦州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等部门全力配合,尽快对建设路临街天水盛业公司两幢商住楼及市卫校两幢家属楼拆除,保证医院绿色通道的运行及缓解建设路交通压力,美化城市街景,完善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服务功能,保障急救通道畅通无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维萍 8613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