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与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本市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市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健康系统领导班子、职工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配合院校医学教育健康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协调促进全市健康服务业发展;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实施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6.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18.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等的日常工作。
1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3年年底有在职人员81人,其中:委行政编制37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实有行政人员49人,挂靠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32人。
二、机构设置
2024年底单位共设置科室18个:办公室、人事科、医政科、疾控科、财务科、法监科、中医科、体改科、基层科、健康教育所、宣传科、流动人口科、计划生育协会、信息中心、规划科、党建办、科教科、应急办。
2024年底直属单位共8个:市第一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以上均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86.7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53.09万元,下降48.56%,主要原因:
减少了疫情期间部分项目预算,财政预算中的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386.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6.7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38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6.83万元,占67.32%;项目支出779.88万元,占32.6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86.7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253.09万元,下降48.5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期间部分项目预算,财政预算中的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3.09万元,下降48.56%。主要原因是:
减少了疫情期间部分项目预算,因此财政预算中的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6.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0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61万元,占14.86%。卫生健康支出1,935.81万元,占81.11%。住房保障支出95.69万元,占4.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86.71万元,支出决算为2,38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2024年无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4.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2024年无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5.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3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2024年无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2024年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6.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2.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81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
机构改革与人员变化,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5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7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是
机构变化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同上一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接待人数、接待费用与上一年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13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7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是机构变动导致部分人员和工作职能划走,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省计生协会工作要求,2024年市计生协会召开了专项会议,申请追加了2.54万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万元,增长2,168.60%,主要原因是2024年培训人员增加,导致培训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均为已报废待下账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6个,涉及资金33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42.91%。对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2024年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24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等2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56.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卫生健康专项、2024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等1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卫生健康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卫生健康业务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卫生健康业务经费的使用范围执行;
2.2024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89万元,完成预算的97.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逐步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2.2024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89万元,完成预算的97.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逐步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
3.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专家顾问团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实现医疗领域诊治诊疗、人才培养、管理运行全面加强,推动基本公共事业均衡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专家顾问团资金项目经费管理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把控运行的管理。
4.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7万元,执行数为21.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持续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高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经费管理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把控运行的管理。
5.人才工作经费-其他刚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6万元,执行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执行。
6.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2万元,执行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实施方案下达资金,完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
7.卫生健康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实施方案,完成卫生健康重要工作。
8.天水方舱医院运行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98万元,执行数为2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支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方舱医院发生的运行维护费。
9.市卫健委2023年第二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4.35万元,执行数为9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75%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
10.市市卫健委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监测,加强监测系统建设,为制订健康促进和烟草控制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11.市卫健委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省卫健委实施方案,落实项目资金拨付与使用,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
12.市卫健委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33万元,执行数为12.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善,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
13.市卫健委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做好年度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精神卫生和慢病防治、重点传染病防治等工作。
14.市卫健委2024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计划安排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使用,不断提高全市居民健康素养和身体健康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经费管理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5.市卫健委-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0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5万元,执行数为37.61万元,完成预算的30.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实施方案,完成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相关工作。
16.计生协会专项会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6万元,执行数为2.54万元,完成预算的95.4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召开市计生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五届一次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截至目前,我委项目预算编制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024年较好了完成本年度目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部门各项绩效指标中:资金投入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100%,结转结余变动率不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达到100%,资金使用规范性达到100%,政府采购规范性达到100%,资产管理规范性达到100%,在职人员控制率达到97%,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达到10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长效管理中期规划完备程度达到100%,党建工作开展规律性达到100%,信息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达到100%,档案管理完备性到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