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32163367E/2019-004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2-27  发布机构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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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9-02-27   作者: 点击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建议。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与规范性文件,依法执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承办市委、市政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管理范围的单位共13家,其中行政1家,参公2家,事业10家。具体如下: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规划信息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体制改革科、卫生应急办、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科、基层指导科、维护患者权益科、妇幼健康管理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宣传科、科教科等17个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管理市健康教育所、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口信息中心、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计划生育协会及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共2家,为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天水市红十字会。

(三)直属事业单位

公益类事业单位10家。包括: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天水市卫生学校、天水市中医医院、天水市中医研究所、天水市妇幼保健院、天水市传染病医院、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水市中心血站。比上年减少一家,天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中心因组织机构改革,于2017年1 月撤销,人员划转到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市健康教育所、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站,资产分别移交至市卫计委及市妇幼保健院。

(四)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管部门,我单位行政编制48人,挂靠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44人,现有在职人员84人。退休人员39人,离休3人,遗属3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部门收入预算2138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52.51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550万元,部门其他收入1383.9万元。比上年的1882.14万元增加了778.89万元,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中纳入本级项目收入。

2019年财政拨款部门支出预算2138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5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7.06万元、教育支出187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0.91万元。部门预算支出数较去年下降,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划转至社保,单位各项经费减少;2、机构数量减少1家;3、本年度项目减少。

2019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2.25万元,比上年减少5.77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结余减少。2018年结转结余245.87万元,财政收缴盘活177.85万元,实际结转结余资金68.02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93.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02.99万元,公用经费2790.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503.86万元,下降11.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划转至社保。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7858.7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48.56万元,增长17.12%,主要是由于公立医院改革,加大了各项医疗卫生项目资金投入,主要安排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天水市中医医院、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项目及床位补贴、提标资金等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30.3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7.06万元;

3、教育支出1877.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4776.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610.91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本部门计划征收550万元,共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天水市卫生学校),收费项目是学费、住宿费和短期培训费。

(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出境)人员及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相同,原因是公务接待人员批次大致不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主要是委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与上年相同,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各单位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趋向稳定。

(四)培训费54.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8.81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培训费预算减少。

(五)会议费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次数减少。

(六)机关运行费140.6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1149.99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剔除其他不相关科目,只保留水电、物业费及差旅费等几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机关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34.3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卫计委2018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96.73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96.48万元;车辆145.0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5.17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5个,其中本级11个,涉及资金1631.9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部分

卫生健康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2.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3.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治,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健康系统领导班子、职工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7.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9.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行业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1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12.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14.指导天水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其中:部门管理指标:资金投入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100%,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达到100%,结转结余变动率不变;财务管理指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达到100%,资金使用规范性达到100%;采购管理指标:政府采购规范性达到100%;资产管理指标:资产管理规范性达到100%;人员管理指标:在职人员控制率达到100%;重点工作管理指标: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达到100%;履职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能力建设指标:长效管理中期规划建设完备程度达到100%;党建工作开展规律性达到100%;信息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达到100%;档案管理完备性到100%。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单位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为保障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卫计委2019市级财政部门预算公开表.rar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绩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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