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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有法可依

    发布日期: 2018-12-24
    信息来源: 商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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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1月1日,我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即将正式实施。值得关注的是,针对电商领域多年来存在的争议,《电商法》也对其相应地予以了关注。

    “网络隐私”被关注

    留在某些网站上的记录是“半永久”的事实一直被消费者诟病。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发现,所谓的“删除”,删掉的东西只是自己看不到了而已,将其复原在技术上绝对不是一件难以实现的事情。换句话说,网络用户试图删掉自己留下的足迹的做法往往是一种“心灵安慰”。

    但此次消费者发现,《电商法》中出台了相应的涉及“网络隐私”的条款。《电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应依照其规定。”

    虎嗅网分析师表示,虽然该条并未在技术细节上对“更正”“删除”“注销”作出规定,但有关部门已经有了“用户信息保护”的意识,并将其上升到法律层面,对于中国的“网络隐私”而言,无疑是前进了一步。

    第十八条还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第二十八条,共同体现了网络隐私和信息在立法上取得的进步。

    知识产权有保障

    在线上购物时,越来越多消费者发现没有授权的“同款商品”愈发泛滥,这给原创商家带来了极大损失,同时也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此次《电商法》同样关注了知识产权的问题,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都对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进行了保障,特别是第二十四条还规定:“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还防止了恶性竞争。

    虎嗅网分析师表示:“电商法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体现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快速发展。”

    假货乱象有处罚

    商家售假而导致消费者受损的情况在线上购物过程中比比皆是,此次《电商法》的出台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行业内的乱象作出了规制。电商法第三十八条主要针对的是电商经营者未尽到保障义务,未审核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导致消费者受损的情况。第八十三条则确定了相关行政处罚。

    互联网律师、投资金融律师董毅智表示,此次出台的相关条款对于有关信息的具体认定比较模糊,主要将权力下放到了有关执法部门,取代在立法层面过于明确导致在实际过程中的操作僵化,这既是对执法部门的考验,也是立法技术趋于成熟的体现。

    电商作为新型行业,在迫切需要一部完善的法律的当下,《电商法》是规范行业发展迈出的第一步,将能更好地调整消费者与电商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指导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