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胡爱文
财务负责人:邵红
制 表:白雨婷
公开日期:2024年01月1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拟订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和药品流通、拍卖、汽车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旧货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
6.拟订全市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8.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负责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管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工作。
11.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拟订并实施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市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12.负责全市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等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管理赴境外参展、办展活动。
13.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的发展。
14.负责全市商务新闻发布会、宣传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15.负责全市经贸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商务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天水市商务局内设办公室、法规与公平贸易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服务行业管理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外贸外经外资科、通道物流科、电子商务科、经济协作科。
(二)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两个,分别是:天水市商务事务服务中心、天水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1172.6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减少25210.68万元,下降95.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2.68万元,占74.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万元,占25.58%。
(二)支出预算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1172.6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3年预算减少25210.68万元,下降95.56%。其中:基本支出862.68万元,占73.56%;项目支出310万元,占26.44%。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2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6.7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7.48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2.68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比2023年预算减少210.68万元,下降19.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上年结转资金310万元,为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第二批)。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2.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离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8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00万元,下降96.7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上年结转资金310万元,为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第二批)。共包含1个项目,为商贸节会经费项目预算1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3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4.培训费3.6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5万元,下降24.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培训费。
5.会议费1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商贸节会经费项目1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6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07万元,增长26.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商贸节会经费项目10万元,另会议费、差旅费、福利费均有所增长。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2559.7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598.9平方米,价值54.19万元。无公务用车。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300万元,共包含1个项目,天水市商贸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3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商务局
2024年01月19日
附件:1.天水市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天水市商务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天水市商务局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