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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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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甘肃省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21年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7名,退休人员5名。内设有4个职能科室:

1、综合科:负责信件、档案、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文件起草和各类报表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案件处理及上级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2、监察一科:配合局机关及相关单位做好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年审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考评工作;负责日常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工作;负责上级委托及县区移送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监察二科: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监察三科: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的政策法规;负责接待农民工政策法规咨询;负责全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信息统计和管理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受理、查处损害农民工权益的举报、投诉案件;协助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出为260.3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增加3.64万元,增长1.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32万元,占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1.42%,主要是今年增人增资及工资调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260.3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据256.68万元增加3.64万元,增长1.42%。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260.3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1.42%,主要是增人增资及工资调标。

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出为260.3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增加3.64万元,增长1.42%。其中:

基本支出260.32万元,占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1.42%,主要是今年增人增资及工资调标。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32万元,占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1.42%,主要是今年增人增资及工资调标;完成年初预算117.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增人增资及工资调标。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32万元,占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17.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增人增资及工资调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0.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4万元,增长1.42%;完成年初预算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和日常办公、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3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19.20万元,较上年增加8.55万元,主要是今年增人增资退休人员调标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41.12万元,较上年减少4.91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45万元,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疫情影响三公经费未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0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疫情影响三公经费未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1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0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变动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疫情影响三公经费未支出。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无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无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支队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个,预算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8%,自评覆盖率达到100%。项目主要涉及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等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企业负责人和劳资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深入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农民工权益维护等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欠薪逃逸工作、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等。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支队主要经费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总计26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3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9.2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4.2%,商品和服务支出41.1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3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3.59%,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运行项目自评得分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61.8%。主要产出和效果:支队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制度、严格目标审核、严密组织落实、完善指标体系等方面保证评价工作质量。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体系较完善,评价标准较科学;业务科室能够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措施得力,绩效明显,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完成了年度的预期绩效目标,通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人们的法制意识,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2.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决算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通过开展好每次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覆盖面达95%以上;分别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深入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好劳动者权益维护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好欠薪逃逸查处工作,结案率达99%以上;开展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等工作任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人们的法制意识,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全市社会稳定。项目绩效评价得分综合绩效级别为“良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32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256.68万元相比,增加了3.64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今年增人增资及工资调标。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用车0辆。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1年决算公开

2.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1年决算自评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1年决算公开.xls
附件【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自评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