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甘发改财金[2022]117号)和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24号)精神,现将我市市本级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1户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享受稳岗返还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手续。
一、企业简要情况
详情见附件。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工伤保险科 0938—8393532
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失业工伤保险科 0938—8393191
通讯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D座人社大厦
邮政编码:741000
附件:

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