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会霞:
你于2025年6月13日诉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中心支公司的仲裁申请书已收悉。经审查,你的申请不符合立案条件,本委不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申请人的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我委于2025年6月19日,向你作出天劳人仲不字〔2025〕30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通过仲裁专递的方式邮寄《不予受理通知书》,但派件显示异常,退件上标注“拒收”。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不予受理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委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辖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文书领取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人社大厦一区201室。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0938-8327609。
特此公告。
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