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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3 点击量:

天水恒瑞泰实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庆小霞诉你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作为本案的被申请人且本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天劳人仲裁字〔2025〕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天水恒瑞泰实业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庆小霞支付2022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拖欠的工资64600元。

二、驳回申请人其他请求。

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你公司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书领取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人力资源大厦一区201室。联系人:张红艳,联系电话:0938-8327609。

特此公告。


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