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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实施强科技行动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现状及发展对策

发布日期: 2023-10-25 10:03
信息来源: 张川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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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平台,是企业科技研发、技术引进、成果孵化的有效载体,具有技术承接、原创开发、资源共享、孵化企业等功能,大部分科技成果在这里得到应用转化,是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途径,也是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经济增长的加速器。

一、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现状

近年来,我县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作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化研发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省“强科技”行动,以“强科技”引领支撑“强工业”“强县域”,通过科技创新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谋划,编制印发《张家川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张家川县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紧紧围绕全县五大目标定位,加快构建4+2现代产业体系等提供强有力政策保障。目前,全县有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市级众创空间1个,新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家,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同时,依托县域重点企业建成县级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农业园区、科技孵化器等8家。创办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3个。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稳步有序推进,奏好创建“三部曲”。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和科技创新要素汇聚中的主体地位作用,以企业为中心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培育。对照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认定标准,对标对表,一是对企业现有科技创新平台条件给予巩固,提升创新能力,创建更高一级资质;二是对达到认定条件的,积极引导企业予以申报;三是对目前在硬件建设、创新能力建设、研发人员数量等方面还达不到认定条件的,积极引导、培育、储备。
  (二)科技创新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立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提高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单位为我县境内并进行成果转化的给予成果转化经费。《张家川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对技术合同、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在本县范围内形成的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省级科技成果奖给予奖励。对县域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取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给予奖励。2022年,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下发张家川县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张家川县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张家川县关于提升工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贯彻意见》,这些文件的印发将进一步提升县域科技创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三)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立足培育发展新动能,在食品加工制造、中药材、畜牧养殖等具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领域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创造自主知识产权,抓好技术改造、工艺改进、装备更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涌现优秀科技成果和专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全县已形成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矿产加工、新能源、新型建材五大产业形态。全县拥有甘肃省名牌产品3个,甘肃省著名商标6个,天水市知名商标9个。规上企业有研发活动的4家,分别是羲皇天胶、天源风电、伊味思、贝尔克。全县已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去年9家),已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7家,第四批预计申报2家,累计13家(去年5家);已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家,第三批已提交待审批3家(去年2家),累计9家。累计申请二类实用新型专利121件,授权9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件,中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荣获2022年度“甘肃省知识产权先进集体称号”。

(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提升。2022年,认真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强科技政策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培育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了《张家川县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张家川县企业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主要以支撑全县重点产业为目标,面向产业技术创新前沿和制高点,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为重点。依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管理的通知》,制定了《关于申报2022年强科技奖补资金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经过层层筛选,在全县农业和工业领域重点企业入选了2家企业技术创新中心,4家企业实验室和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补助建设经费175万元。补助经费用于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开发和实验室设备购置及技术团队引进等。深入工业农业企业,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并邀请省市专家培训技术人员,指导企业技术团队。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积极促成川恒农业技术创新中心项目、艾奈斯畜牧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太极阿胶实验室项目、绿源饮片实验室项目、伊味思食品实验室、建明味业实验室项目共6家项目申报单位与科研院所达成院企合作协议。依托张家川县省级肉牛产业园建设项目,成功申报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已推荐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由省科技厅组织进行线上评审程序。

(五)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初具规模。围绕组团式帮扶工作,印发《关于组建县级科技特派团暨选派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38号)。选派县级科技特派团53名,实行团长负责制,选聘技术顾问1名,团队下设畜牧、特色种植、果品、林草等4个产业小组。选派乡镇科技特派员244名,基本实现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现有市级乡土人才5人,县级乡土人才24人,“三区”人才11人,国家选派科技特派团13人。借助国家选派张家川科技特派团资源优势,充分引用国家科技特派团资源要素引入县内园区、企业,征集企业需求,与专家精准对接,围绕延链补链强链转化成“合作项目”。认真编制2023-2025年科技特派团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六个帮扶产业小组制定2023-2025年计划。加强与关中平原城县群、成渝经济圈和“一带一路”沿线城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甘肃农业大学、西北农林大学、天水师院、省农科院等院校开展校企院企合作。三年来,组织实施科技合作项目达20多项。

(六)科技创新投入逐年增加。采取财政投入、银行贷款、招商引资等方式,建立起了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机制。县财政设立科技专项资金,用于县内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实用新技术的示范推广、新产品的开发等,2022年,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达0.79%。2023年预计完成0.97%,财政科技投入排名全市第一。强科技行动实施以来,共实施省、市、县各类科技项目86项,项目资金1784.2万元。其中:争取国家科技部部省联动科技项目1项,项目资金600万元;实施省、市列科技计划项目14项,项目资金127万元;实施东西部科技协作项目6项,项目资金222.2万元;实施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5项,项目资金83万元;实施县列科技计划项目32项,项目资金143万元;实施强科技奖补项目28项,项目资金609万元。截至目前,86个项目中已完成结题验收的24项,未验收的6项,正在实施的56项。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县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基础条件不完善。缺少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的综合类创新平台——张家川县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没有为企业发展搭建服务平台,法律服务、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代理等方面条件有限,科技成果转化展示、外联平台更是无从谈起。受多种因素制约,全县相当一部分科技创新平台续建受到很大影响,基础条件等完整性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太极集团,在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完成以后,几乎就没有添置过设备,实验室场地亦是搬来搬去,与质检化验室混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影响了科研开发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人才队伍不稳定。全县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中,真正从事科研开发的人员较少,补充和培养新人难度较大,高学历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真正从事一线研发工作的人才比例偏低,大多存在兼职挂名现象,结构不合理,平台工作无法与科技创新研究工作真正结合。站在全国区域来看,张家川县处于中部内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处于相对落后,生产生活条件不便,学术研究氛围和环境较差,吸引高层次人才能力有限,而现有人员待遇又偏低,优秀的科研和技术人才难以稳定,导致人才流失严重,人才队伍不稳定。
 (三)运转经费缺乏。全县大多科技创新平台依托企业而建,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原有检验室、化验室、产品展厅等基础上改扩建建成的,机构不独立,经费不单列,仪器设备不专享,缺乏创新资源共享补贴等支持手段,实际运行中企业和政府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平台运转困难。

(四)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能力有限。域内各平台之间,以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任务为主,没有形成统一开放共享机制,尚无法形成完整的科技创新服务链条,相互之间缺乏交流,学科交叉与渗透相容性缺乏,科技工作者交叉协同科学研究能力受限。部分公益性服务平台由于融资支持能力有限,同时缺乏科技研发所需的设备条件资源和专业性人才队伍,大多存在服务功能单一、服务能力偏弱等问题,服务多集中于相对浅层化领域。如全县食品产业较为集中,到目前还没有组建公共技术中心,各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雷同,导致科技资源浪费和科技创新能力弱化。
 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对策
 (一)推动现有科技创新平台提档升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科技资源调查,系统摸清创新平台科技资源存量状况和创新能力建设情况,明确重点培育对象,推动现有科技创新平台提档升级,做好重点培育与日常扶持相结合,争取年认定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有新突破。加强县级科技创新平台日常管理,合理设置目标任务,立足企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需求,细化分解建设运行指标,使平台建设目标明确、路线清晰,加快提档升级。

(二)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引导企业申报争取国家、省上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用于科研基础条件改善和创新能力建设。二是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成果工程化研究,提高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利用和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三是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知识产权制度,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利用专利技术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争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提高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三)完善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机制。不断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建立运行服务专门决策机构,建立相对独立的科技人员、资金保障、物资装备、科研场所、科研课题、成果转交等“六位一体”的运行体制,达到以课题带动建设,以建设丰富课题的“双促进”“双受益”效果。

(四)不断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导有关部门和企业依托优质培训资源,突出重点产业和领域,培养一批中青年拔尖人才和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引进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优秀创新人才。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物和优秀创新团队的奖励力度。重视培养技术创新带头人,大力扶持重点产业创新团队,逐步建立起支撑全县产业技术发展的创新团队体系。

(五)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打破部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整合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孵化器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创新载体开放共享,增强科技创新合力。

(六)鼓励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持续深化科技特派员基层创新创业行动,不断加大科技特派员服务力度,进一步提高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能力,深入开展科技服务和技术指导。鼓励科技特派员进入重点领域创业链开展创业服务,切实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到基层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基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