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
项目
|
数量
|
比上年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
合 计
|
|
|
|
|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
1
|
0
|
|
|
行政单位
|
|
|
|
|
事业单位
|
1
|
0
|
|
|
其他
|
|
|
|
|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
1
|
0
|
|
|
行政单位
|
0
|
0
|
|
|
事业单位(含行业)
|
1
|
0
|
|
|
民间非营利组织
|
|
|
|
|
企业
|
|
|
|
|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
1
|
0
|
|
|
一级预算单位
|
|
0
|
|
|
二级预算单位
|
1
|
|
|
|
三级预算单位
|
|
|
|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 0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
项目
|
数量
|
比上年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
合 计
|
|
|
|
|
一、单户表
|
1
|
0
|
|
|
二、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
|
|
|
|
|
三、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
|
|
|
|
四、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
|
|
|
|
五、乡镇汇总录入表
|
|
|
|
|
六、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
|
|
|
|
|
七、经费差额表
|
|
|
|
|
八、调整表
|
|
|
|
|
九、叠加汇总表
|
|
|
|
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二、基础数据情况说明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58.16万元,差额 3.84万元。
(2)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 0万元,差额0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缴入财政专户 0 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缴款对账单 0 万元,差额 0 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单位本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财政部门财政专户拨款对账单 0 万元,差额 0 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3.2015年单位编制人数为5名,2016年5月18日天水市编委批复文件(天机编批字〔2016〕7号)将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中心更名为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并核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截止2016年年末单位编制为8名。
三、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年初调整原因说明
单位2015年底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额37,040.14元,调整年初负债总额为49,900.00元,相差12,859.86元,其原因系财政决算中记在了财政补助结转中。年初负债总额49900元,为招标单位缴纳的招标交易费商业银行在途。。
2. 2016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数额为5327.64元,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数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没有其他支出。
4.“三公”经费总额0元。
5.资产负债变动、长期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固定资产上年末141000元,2016年调整年初数为190395元,原因为2010年固定资产45850元未入账,2015年固定资产3545元未入账。在2016年年初调整情况表中审计调整为实际数190395元,2016年当年新增2450元,年末固定资产为192845元。
6.往来款项变动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简表”中库存现金2016年初数为27,672.50元,年末数为297.5元,年末余额为授权支付剩余额度;银行存款变动原因为单位账户更改为零余额账户。其他应收款变动为年末数1.24元,原因为其他应收款,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前上交的银行存款结余。
附件: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四、政府采购
2016年未发生政府采购。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