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230611-131314-726
-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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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4
- 标题: 张家川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张家川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张家川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汇总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咨询相关信息,请与张家川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行政中心大楼302室,邮编:741500,电话:0938-7818500,传真:0938-788616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家川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着力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不断加强,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制定下发《张家川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541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8554条,政务公开类信息7987条。发布张家川县“十四五”总体规划、张家川县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各类规划32条。做好历史规划(计划)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 “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设置“新冠疫情防控专题栏目”,累计发布各类疫情防控信息414条。聚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政府债务公开,共发布各类财政信息231条。围绕决策公开,持续做好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其它重要会议的集中发布工作,共发布各类会议信息49条。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积极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对于群众关心关切的政策性文件及时公开,开展在线访谈3次,制作政策解读32篇,发布各类解读文章312条。积极做好舆情回应,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开展网上意见征集3期,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共收到网民留言172条,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收到群众投诉咨询458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围绕26个试点重点领域,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1956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承接落实政务服务事项652项,全程网办占比达90.95%。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条例》及《张家川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张政办发〔2020〕68号)规定,准确界定申请人申请信息类型,对依法可公开的积极主动向申请人予以公开,对依法属于保密信息、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等情形的依法向申请人作好书面答复解答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及部门、乡镇依申请公开办理各环节各流程,厘清工作职责边界,与司法等部门建立协同办理、会商办理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和时效不断提高。
2021年,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所有信息均已按照示范文本予以答复,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张家川县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8项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确保发布信息及时、真实、完整、可靠、准确。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采集、发布和管理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重要信息须经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信息,不传播不健康信息,严格执行信息上网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按照名称统一、格式统一、版面统一的要求,全面完成信息公开子站改版工作,全县26个政府组成部门及15个乡镇政务公开栏目全面上线。优化扩充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整合重复栏目,根据公开需要开设新栏目,最大化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督促全县政务新媒体做好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向人民群众宣传重大决策部署、政策解读、重大会议信息等,正面引导舆论,积极回应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综合运用单位自查、平时检查、定期评估、年终考核、定期通报等方法,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常态化高质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考核促实效,以考核促提升,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50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53 | ||
行政强制 | 21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7.05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县政务公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望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公众参与决策的程度不高;政策解读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流程有待继续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不够,存在部分应公开事项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个别单位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接续不畅。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抓好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的落实,丰富听证座谈、论证会、列席会议等意见征求形式;加大相关决策草案公众意见征求力度,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二是提高政策解读回应水平。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多种技术进行政策解读,力求解读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增强解读的多样性、针对性,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持续开展政务公开精细化培训服务工作,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相关激励措施,严格兑现奖惩,稳定优化队伍,不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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