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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27-081413-336
  • 组配分类: 天政发文件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17-12-05
  • 标题: [天政发〔2017〕126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施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天政发〔2017〕126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施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05 信息来源: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继续施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天政发〔2017〕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07号)要求,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市政府制定实施的6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2017年11月24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天水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3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
  现将继续施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日

继续施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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