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230627-081407-764
- 组配分类: 天政发文件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17-09-08
- 标题: [天政发〔2017〕88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设河道湖泊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天政发〔2017〕88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设河道湖泊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增设河道湖泊排污口设置
和扩大审核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天政发〔2017〕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增设河道湖泊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7〕52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增设“河道、湖泊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行政审批事项,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实施审批。
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做好增设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调整市、县(区)权责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审批责任,完善监管措施,规范管理运行。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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