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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归并电价分类 由过去8类调整为3类
发布日期: 2017-07-05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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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发改委
日前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把现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
归并
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这一举措将我市大型工业企业,普通企业的电价
归并
于工商业范畴,
电价
收费标准将发生变化,从过去的高低不等到现在按照统一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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