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信发〔2022〕27号
各县区工信局,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技术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2〕53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省级技术创新平台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
按照《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6〕515号)有关要求,开展2022年本地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及时择优推荐。要求申报企业的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各县区工信局、经开区经发局要提高推荐质量,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原则上各县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秦州区、麦积区及经开区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请于4月15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企业申报材料另附自评表(附件1)及自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我局技术创新科。
二、做好省级行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行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意见》(甘工信发〔2015〕454号)等要求,围绕十大生态产业等重点领域,推荐辖区内具备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申报行业技术中心。请于4月15日前将行业技术中心推荐名单、申报材料另附自评表(附件2)及自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我局技术创新科。
三、做好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
按照《甘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1〕480号)规定条件和申报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区工信局、经开区经发局要从严把关,认真审核,原则上各县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秦州区、麦积区及经开区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请于4月15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申报材料、企业自评表(附件3)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我局技术创新科。
四、做好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组建相关工作
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相关工作等通知》(甘工信发〔2020〕60号)规定条件和申报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荐申报工作。各县区工信局、经开区经发局,要围绕符合我市发展的重点领域及产业、环保和能源政策等,鼓励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请于6月30日前将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材料、自评表(附件4)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我局技术创新科。
五、其他事项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须通过“不来即享”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5。
附件表格可前往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联系科室: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
联系人:白云鹏 程瑞芳
电话:0938-6811794
邮箱:tssgxwjscxk@163.com
附件:1.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自评表.docx
2. 甘肃省行业技术中心申报自评表.docx
3.甘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自评表.docx
4.甘肃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自评表.docx
5. “不来即享”平台操作说明.docx
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