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上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依法行政情况。
2.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天水市志》编纂方案,制定业务规范。
3.组织《天水市志》《天水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组织《天水大辞典》等地情资料丛书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4.指导、监督和检查县区志和市级行业志、专业志、部门志及厂矿志、学校志、社团志的编写。
5.组织专家审定,批准县区志和市直各部门志书的编纂报请市政府批准,出版工作;对乡镇街道志、村志、学校志、厂矿企业志及社团志进行登记备案。
6.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保护珍贵文化遗产;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推广地方志成果;负责方志馆和天水方志网站建设;通过各类地方志书、地情资料信息库、方志馆等,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7.指导天水市地方志学会工作;组织全市方志理论、学术交流;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
8.承担党史地方志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党史科、市志科、年鉴科、县区指导科、地情信息科。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预算收入27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7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比2021年增加17.49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增加职能,增加人员,所以经费上涨。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72万元,与2021年252.23万元相比,增加17.49万元,增加6.41%。主要原因是增加职能,增加人员,所以经费上涨。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项目支出40万元,与2021年35万元相比,增长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党史科,所以经费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天水全面建设小康志》《天水扶贫开发志》的初稿及书号费14万元、《天水年鉴(2022)》编辑、出版印刷费19万元。日常业务费2万元,党史工作经费5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4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7万元。
3、医疗保障支出11.8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33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2022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出国(境)团组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二)2022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2021年持平,增加0%,预计接待7批次,50人次。
(三)2022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2022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培训费1.22万元。较2021年增加0.06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从秦州调入一名干部。
(五)2022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会议费0万元,较2020年减少03万元,下降100%,预算系统中自动生成没有此项费用。
(六)2022年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机关运行费18.46万元,较2021年减少27.8万元,下降50.59%,主要原因是依照文件精神,勤俭节约减少办公经费,预算中没有会议费此项列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35万元,其中:办公耗材预算0.9万元,印刷费预算33.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固定资产金额为41.0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21平方米,办公用房固定资产价值由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记账,我单位不再进行固定资产记账;通用设备51个,价值28.13万元;办公家具131个,价值12.9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个,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个。无车辆。
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家具0万元,通用设备0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其中:《天水全面建设小康志》《天水扶贫开发志》的初稿及书号费14万元、《天水年鉴(2022)》编辑、出版印刷费19万元。日常业务费2万元。党史工作经费5万元。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天水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93号)精神,项目绩效总目标为:总结二轮修志工作经验,实现市县两级综合年鉴编纂常态化、规范化,加快地方志网站、地情数据库建设,建成市方志馆,积极推进县级方志馆建设,加强对社会修志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史研究编纂,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年度绩效目标为:1.完成《天水全面建设小康志》《天水扶贫开发志》的初稿。2.按期完成《天水年鉴(2022)》编纂及出版发行工作,启动《天水年鉴(2023)》资料征集工作。3.完成《中国共产党天水历史第二卷》(1949-1979)的初稿。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人员经费绩效目标.xlsx
公用经费绩效目标.xlsx
业务编纂经费绩效目标.xlsx
党史工作经费绩效目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