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上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依法行政情况。
2.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天水市志》编纂方案,制定业务规范。
3.组织《天水市志》、《天水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组织《天水大辞典》等地情资料丛书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4.指导、监督和检查县区志和市级行业志、专业志、部门志及厂矿志、学校志、社团志的编写。
5.组织专家审定,批准县区志和市直各部门志书的编纂报请市政府批准,出版工作;对乡镇街道志、村志、学校志、厂矿企业志及社团志进行登记备案。
6.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保护珍贵文化遗产;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推广地方志成果;负责方志馆和天水方志网站建设;通过各类地方志书、地情资料信息库、方志馆等,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7.指导天水市地方志学会工作;组织全市方志理论、学术交流;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
8.承担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市志编纂科、年鉴工作科、县专志指导科、地情信息科。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预算收入402.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20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比2018年预算增加150.85万元,增长60.02%,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1名;根据甘政办发[2018]219号文件精神在职工资调整相应经费增加及《天水市志(1985-2010)》出版印刷等。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20万元,与2018年216.35万元相比,增加0.85万元,增长0.39%。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1名;根据甘政办发[2018]219号文件精神在职工资调整相应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项目支出185万元,与2018年35万元相比,增加150万元,增长428.57%。主要是用于《天水市志(1985-2010)》评审会议、后期编修、出版、印刷等。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项目支出185万元,其中:《天水市志(1985-2010)》项目150万元,《天水年鉴(2019)》编辑、出版、印刷项目15万元。日常业务项目2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9万元。
3、医疗保障支出9.1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68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出国(境)团组 0万元,较2018年无变化。
(二)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2018年持平。预计接待8批次,60人次。
(三) 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无变化。
(四)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培训费1.15万元,较2018年增加0.04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1名;根据甘政办发[2018]219号文件精神在职工资调整相应经费增加。
(五) 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会议费10.30万元,较2018年增加10万元,增长3333.33%,主要原因是用于《天水市志(1985-2010)》评审会会议费。
(六)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机关运行费166.58万元,较2018年增加120.68万元,增长262.92%,主要是《天水市志(1985-2010)》评审会议、后期编修、出版、印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万元,《天水市志(1985-2010)》印刷费120万元、年鉴编辑、出版、印刷费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地方志办公室固定资产金额为28.2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71平方米,办公用房固定资产价值由天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记账,我单位不再进行固定资产记账;通用设备33个,价值15.97万元;办公家具123个,价值12.2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个,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个。无车辆。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0.08万元,主要包括:彩色打印机1台0.03万元,台式电脑1台0.05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天水市地方志办公室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其中:《天水市志(1985-2010)》评审会议、后期编修、出版、印刷项目150万元;《天水年鉴(2019)》编辑、出版、印刷项目16万元;市志 编纂经费17万元;地志编纂经费2万元。
《天水市志(1985-2010)》《天水年鉴(2019)》评审会议、后期编修、出版、印刷资金为专项业务项目,预算金额165万元。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93号)精神,项目绩效总目标为: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市县两级综合年鉴编纂常态化、规范化,加快地方志网站、地情数据库建设,建成市方志馆,积极推进县级方志馆建设,加强对社会修志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史研究编纂,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年度绩效目标为:1.2019年,全面完成《天水市志1985-2010》初审、复审、终审工作,后期编修、出版、发行。总结二轮修志工作经验,认真研究修志工作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资料收(征)集、队伍培训及理论准备等工作。2.完成《天水综合年鉴》一年一鉴编辑、终审、出版、发行工作,做好县区综合年鉴的审定工作。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表1: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附件1:
2019市地志办预算表.xls
附件2: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
地志编纂经费.xls
《天水市志1980-2010》出版印刷.xls
《天水年鉴》编纂及网络运行维护费.xls
市志编纂经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