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SJ20221101188 | ||
| 标 题 | 关于天水市商转公业务的问题 | ||
| 年 龄 | 1 | ||
| 固定电话 | 189******12 | ||
| 手 机 | 191****6808 | ||
| 邮 箱 | 7*******3@qq.com | ||
| 身 份 | 身份证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2年11月5日 | ||
| 信件内容 | 天水市今年开通了商转公业务,但是商转公业务需要自筹资金,能否开启免自筹业务以及公积金冲减业务? |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申请人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商业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为不同的贷款主体,职工需先结清商业贷款,解除商贷所购房屋抵押后,根据《天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超过85%风险警戒线,为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更好的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经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天水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紧缩二级预警,暂停受理公积金月对冲还款签约业务。待我中心个贷率降至警戒线以下,将重新恢复“冲还贷”业务。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随时拨打业务咨询电话1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经办部门: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11月6日 | ||
| 处理对象 | 书记留言板 | ||
| 处理时间 | 2022年11月0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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