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SJ20230601690 | ||
| 标 题 | 关于人才引进住房补贴发放的申请 | ||
| 年 龄 | 1 | ||
| 固定电话 | 198******61 | ||
| 手 机 | 198****0861 | ||
| 邮 箱 | m*******7@163.com | ||
| 邮政编码 | 741411 | ||
| 身 份 | 身份证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6月19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2022年天水市第一批人才引进教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光学专业,现执教于清水县第六中学。2022年人才引进公告内明确提出给与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10万元的补助(详细公告内容我已经上传到附件)。我的条件是符合的,陕师大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但是我迟迟没有等到这笔住房补贴。后来咨询了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给出的答复是按照2017年的标准执行,陕师大不属于这42所高校,可是公告是2022年11月地发出的,陕师大符合要求,我想,作为政府公告应该是标准无误的,应该坚持与时俱进的要求,标准也应该是清晰明了的,现在准备结婚买房,需要这笔资金的帮助。恳请书记能够关注此事,解决群众关切。 |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天水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要求,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引进硕士研究生,按10万元/人的标准分期发放住房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各50%承担。“一流大学”,是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规定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您毕业的院校不在42所高校范围内,不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也欢迎您到组织部咨询了解有关政策,我们会努力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经办部门:中共清水县委组织部2023年6月21日 | ||
| 处理对象 | 书记留言板 | ||
| 处理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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