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LM20210400944 | ||
| 标 题 | 2020年疫情期间补助事宜 | ||
| 年 龄 | 1 | ||
| 手 机 | 152****1251 | ||
| 邮 箱 | 3*******3@qq.com | ||
| 身 份 | 身份证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4月8日 | ||
| 信件内容 | 我是秦安县魏店镇村民,2020年在外打工的疫情劳务补助唯有之前做过村官的一切家属及亲亲都补助3900元,而我们这些三不知道的农民有的补个车费,有的一分没有,我们咨询当地政府,回复我们提交的资料不合适,由于上面没批付那么多钱,本人觉得疫情针对大家的,政策都是一个政府领导,同时按下达的通知提交资料为什么会刚好把些农民的孩子会卡住?麻烦市长对此事核实一下,同样其他的市区每个人都能拿到这个补助,反而到我们这边就拿不到,是不是对我们不公平。 |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上留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阅您家人的申报记录及资料,核实到您的家人魏*丽因提供的工资资料无公司或银行盖章、魏*娟因提供的工资资料无姓名和公司盖章的原因,按照劳务奖补资金兑现的原则(合同、工资、一卡通全合格的全额兑现交通奖补、劳务奖补和生活费补贴。一卡统或合同不合格的全不兑现;合同合格、工资不合格的只兑现交通奖补资金),因此只对魏*丽和魏*娟都兑现了600元的交通补助。为了保证准确发放,县人社局对劳务奖补资料采取由不同的业务人员初审和复审的方式开展,资料审核清单电子版随时反馈到乡镇,由乡镇反馈到村,再由村反馈到申报人,申报人对有问题的资料再次进行补报。由于去年上级拨付的劳务奖补资金已经全部发放结束,今年我局正在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将继续兑现奖补资金。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县人社局劳务输转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38-652165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 | ||
| 处理对象 | 市委书记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1年04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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