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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1104006
标    题 居民用水和物业费用不明确
姓    名 l*************
固定电话 150******20
身    份 1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4年11月4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
关于红山路锦绣苑居民用水一方水现已4.85元是否合理
物业费一平方2元  物业费外加120元垃圾是否合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经我所工作人员核查,1.居民生活用水3.75元(水价)+1元(污水处理费)=4.75/立方米,已责令物业立即整改。2023年8月1日以来多收费已退还或折抵水费进行消减。2.锦绣苑物业收费标准为1.26/平米,根据《天水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规定,收费标准共分为四个等级,一级收费标准为1.88/平米,该小区等级评定建议咨询住建部门。3.120元垃圾费为物业代收费用,环卫收费标准为垃圾清运费每月每桶8元,垃圾处置费一年每户30元。
处理对象 市长留言板
处理时间 2024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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