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SJ20220800768 | ||
| 标 题 | 秦安县兴国中学围墙20米附近铁塔公司挖大坑修基站 | ||
| 年 龄 | 1 | ||
| 手 机 | 139****1825 | ||
| 邮 箱 | 6*******8@qq.com | ||
| 身 份 | 身份证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8月6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委冯书记,王市长尊敬的秦安县委周书记 王县长: 您好,我是秦安县兴国中学的一学生家长,前几天路过兴国中学发现学校围墙20米附近挖了大坑,问了门卫上说铁塔公司的修基站呢,然后我回去查了一下这个基站,没有任何单位的批复文件,也没有可研报告,也就是说人家想挖就直接开挖。然后查了一下在居民聚居地和学校附近的基站建设的法律法规。我国法律规定,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必须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的要求环保部于1997年颁布,1999年修订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规定的规划限定区内,不得在居民住房和学校等敏感建筑旁边建设基站。”铁塔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令)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令)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肯请县委周书记,王县长为祖国下一代着想,为附近居民着想,让铁塔公司技术部门仔细研判安装位置,既方便周围群众的需求,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请铁塔公司立即停止做出伤害那些还未成年的小孩子和附近老百姓身体健康的事情。 恳请领导过问,万分感激。 |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计划在秦安县兴国中学东侧、崇文街与北苑路交汇处向南50米处绿化带建设兴国中学5G基站一个,该公司已于2022年6月17日申请办理了秦安县自然资源局批复手续(秦自然资源发[2022]168号),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基站项目目前完成了铁塔基础和机柜基础建设,还未建成并投入运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责令该项目在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在环保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运行后三个月内完成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并公示监测报告。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经办部门:秦安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8月12日 | ||
| 处理对象 | 书记留言板 | ||
| 处理时间 | 2022年08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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