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SZ20230301617 | ||
| 标 题 | 关于利用弘文园内未利用建筑开辟图书馆的建议 | ||
| 年 龄 | 1 | ||
| 手 机 | 185****6638 | ||
| 邮 箱 | 8******1@qq.com | ||
| 身 份 | 身份证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3月9日 | ||
| 信件内容 | 弘文园已成为天水新的地标,周边入住群众和企业持续增加,建议将园内遗留的,未利用建筑开辟为市图书馆弘文园分馆,一是更好彰显弘文馆的特色,二是便利周边居住群众的文化生活。 |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市政府安排,弘文园由天水市城投公司负责建设并管理运营,运营经费为企业自筹。为筹措公园运营经费,公园内修缮保留的11栋建筑除用作博物馆、管理用房外,其余建筑均作为商业对外租赁,目前,部分商业已开业经营,其余商业建筑也已达成租赁意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承办单位: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3月10日 | ||
| 处理对象 | 市长留言板 | ||
| 处理时间 | 2023年03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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