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zjj/2024-0005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4-11-19
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全面开工
今年,我市紧紧围绕“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年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460套(间),用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完成投资约5900万元。
一是靠实工作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明确完成时限和建设标准,压紧压实责任。市房产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逐季逐月细化时限节点,清单式管理、责任制落实、节点化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严把计划入口。重视项目储备,建立项目储备库,计划实施项目先入库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在年度任务确定阶段,坚持“需求导向”,注重项目可行性,重点关注项目用地手续和立项手续,政府投资项目提供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加强对用地、资金等核心要素落实情况的审核把关,严把入口,确保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尽早落地落实。
三是注重精细管理。认真落实“月调度”和“季督查”制度,采取全覆盖调研、重点抽查等方式,对照推进计划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下发督办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加快项目进度。
四是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资金,今年共争取到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809万元。同时,排摸有贷款需求的项目并向银行推送,推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争取信贷支持。完善部门联审机制,发放《项目认定书》,为落实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优惠政策提供依据。
四季度,市房产服务中心将继续督促相关县区加强项目调度,强化要素保障,在保障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抢工期抓进度,争取项目早建成早使用。同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落实执行民用水电气暖价格等支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租户可负担、企业能持续”原则,合理确定租金标准,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确保入住对象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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