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zjj/2024-0005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4-11-07

天水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工作;参与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应用。

二、机构设置

为正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有在职人员7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0.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16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2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5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0.2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9.16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6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9万元,占16.25%;卫生健康支出4.21万元,占4.2%;城乡社区支出72.95万元,占72.77%;住房保障支出6.80万元,占6.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6万元,支出决算为1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3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61万元,支出决算为7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8万元,支出决算为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3万元,下降10.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公用经费9.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未举行由本部门主办的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自评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及时间安排,严格按照自评工作要求执行,保证数据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做到应评尽评,自评工作客观公正。对本单位整体绩效情况纳入自评范围。

二、绩效自评结果

对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秀”。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部门管理、履职效果和能力建设指标得分情况较好。本单位2023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天水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天水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天水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