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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zjj/2024-0005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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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11-07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是2002年由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任务是:审查建设单位的招标资质;审查标底合法性;审批招标的有关事宜;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认证中标通知书;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具体落实市建设局有关违规招投标管理处罚决定;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履行。

二、机构设置

编制11人,实有11人,为参公单位。

(1)综合科:负责单位综合协调、文秘档案、印章管理、信息宣传;负责招投标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拟订招投标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政策宣传、考核和信访接待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2)招标科: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前现场勘察、前期资料审查、招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代理合同备案,确定招标方式,审核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确定开标时间,并对以上资料进行确认备案;负责监督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确保全过程按程序依法进行;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据招标文件约定和评标结果,备案认证中标通知,落实承发包合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条款,对合同进行备案,并对已招标备案工程进行施工现场检查。 上级主管单位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3.9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02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9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4万元,占96.53%;项目支出5.00万元,占3.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3.9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8.01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1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万元,占8.51%;卫生健康支出5.81万元,占4.04%;城乡社区支出116.02万元,占80.6%;住房保障支出9.85万元,占6.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27万元,支出决算为14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5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费用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4万元,支出决算为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各项费用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和医疗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11.8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项目的实施均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化招标远程监控设备更新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化招标远程监控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计划实施,完成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化招标远程监控设备更新项目。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天水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23年绩效自评报告及评价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