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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tsszjj/2024-0005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4-11-07
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3年度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
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的批复》(天机编办批字﹝2021﹞56号),设立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1.承担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海绵城市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的方针政策;
3.负责统筹谋划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审查技术方案,制定标准规范,组织绩效考核,开展培训宣传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为科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编制10名,在职人员10名。
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正科级)1名;副主任(副科级)1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3.5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3.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2023年以前人员配备没有到位,单位人员从2023年初始发工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3.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0 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0万元, 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3.5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5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2023年以前人员配备没有到位,单位人员从2023年初始发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2023年以前人员配备没有到位,单位人员从2023年初始发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7万元,占7.74%;卫生健康支出1.70万元,占3.90%;城乡社区支出35.74万元,占82.15%; 住房保障支出2.70万元,占6.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15万元,支出决算为4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6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增加以及养老保险基数逐年增加,导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9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增加以及医疗保险基数逐年增加,导致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3万元,支出决算为3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5万元,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4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增加以及工资正常晋升后公积金增加。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0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1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2023年以前人员配备没有到位,单位人员从2023年初始发工资;公开招考单位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9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2023年以前人员配备没有到位,单位人员从2023年初始发工资;公开招考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2023年以前人员配备没有到位,单位人员从2023年初始发工资,2022年没有做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2023年以前人员配备没有到位,单位人员从2023年初始发工资,2022年没有做决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2023年以前人员配备没有到位,单位人员从2023年初始发工资,2022年没有做决算。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2023年以前人员配备没有到位,单位人员从2023年初始发工资,2022年没有做决算。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 批 次 ,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2023年以前人员配备没有到位,单位人员从2023年初始发工资,2022年没有做决算。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单位,2023年以前人员配备没有到位,单位人员从2023年初始发工资,2022年没有做决算。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自评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及时间安排,严格按照自评工作要求执行,保证数据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做到应评尽评,自评工作客观公正。对本单位整体绩效情况纳入自评范围。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天机编办批字﹝2021﹞56号批复,成立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经费项目预算为补充办公经费,年终决算时将其纳入单位办公经费处理,预算绩效管理时依然作为项目支出管理,并进行了绩效自评。
1.2023年对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件)。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3年单位管理、履职效果和能力建设指标得分情况较好,较好的全年的绩效目标。
2.2023年天水市海绵城市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7万元,执行数为6.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成本完成率、产出指标率、效益指标率、服务人员满意度均为100%;根据考核评分细则,从整体上看,该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要求。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 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 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指事业单位按 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 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2:2023年度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xls】
附件【附件3: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docx】
附件【附件4: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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