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zjj/2024-0001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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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01-17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部门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上关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市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

(四)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报建、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开(施)工报告审批;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协调管理全市市场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市重大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指导实施、协调调度、监督管理;参与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建筑企业的市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及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指导全市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政策,参与全市城乡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限额以内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立项审批;监督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环卫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全域无垃圾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市场开发建设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

(八)负责全市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物业和房屋拆迁市场。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减排和节能改造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新技术利用及革新工作。

(十)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权限规定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市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城乡建设科、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科、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建筑节能与设计科技科、信息管理与信访监察科、城管执法综合监管科、城管业务指导科、工程建设和消防监管科。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部门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三)所属事业部门

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部门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34644.7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减少124141.29万元,下降78.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8.75万元,占11.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16.00万元,占88.3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34644.7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3年预算减少124141.29万元,下降78.18%。其中:基本支出3328.75万元,占9.61%;项目支出31316万元,占90.39%。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科学技术支出8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8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65.79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33694.17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34.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8.7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比2023年预算增加662.61万元,增长19.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中列入的项目支出比2023年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8.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308.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20万元,增长7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个别政府基金项目转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包含4个项目,其中污水处理运营补贴项目预算60万元,天水市供热有限公司提前、延长供热补助民生类项目预算500万元,弘文园博物馆群运营补助60万元,工程建设审管系统升级改造资金8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14.9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1.52万元,下降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要求。

5.会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部门本级及所属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8.4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47万元,下降3.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要求。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952.4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35.9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638.44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4.5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30616万元,共包含47个项目,其中玉泉镇金家庄枣园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款项目预算1000万元,相关建设支出-轨道交通一期PPP项目资本金项目预算2200万元,相关建设支出-轨道交通二期PPP项目资本金项目预算2800万元,相关建设支出-海绵城市建设前期费用和项目建设资金项目预算894万元,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藉河二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预算3900万元,天水市污水处理厂天水市城区排涝建设工程项目预算222万元,天水市供热公司秦州万达住宅项目供热专线敷设及中继泵站改造工程项目597万元,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市成纪新城净水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预算400万元,甘肃水投天水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麦积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预算400万元,天水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秦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预算400万元,天水曲溪城乡供水工程净水厂和输配水管网部分工程项目预算400万元,天水市供热有限公司岷山(正大)换热站工程项目预算385万元,天水市供热有限公司罗玉小区(梓裕)换热站迁建工程项目预算591万元,天水市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天水市秦州区东方红路市政工程项目预算500万元,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1500万元,甘肃水投天水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城区截污干管改造工程项目预算400万元,天水市城区排涝建设工程项目预算600万元,天水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全域无垃圾一期特许经营服务费预算4200万元,天水市污水处理运营补贴预算800万元,垃圾焚烧处理费补贴预算500万元,天水市节水城市创建指导及节水专项规划编制预算48万元,职称评审及人才引进技术服务预算7万元,天水市全域无垃圾航拍取证服务费预算79.8万元,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质检核查费用项目预算50万元,天水市供热公司提前延长供热补助城市配套费支出预算3000万元,天水商贸城C馆房心土塌陷原因调查项目预算8万元,两区施工图初步设计审查购买服务项目预算150万元,天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软件系统维护项目预算50万元,接访维稳工作经费项目预算20万元,网络安全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及网络运维机房耗材费项目预算15万元,天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二期)升级改造项目预算235.6万元,春节慰问市政环卫一线职工经费项目预算50万元,法律事务专项经费项目预算29万元,信息网络建设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50万元,天水建筑科技中心物业服务费项目预算12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项目预算3384万元,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支出项目预算216万元,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专项业务费预算4万元,天水市经营性自建房质量第三方核查检查服务费项目预算50万元,政府购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服务费项目预算40万元,天水市2024年度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复壮项目预算20万元,电子化处理扫描仪打印机及档案盒项目预算15.6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计划征收30616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31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6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部门(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2024年1月17日            


附件【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zip
附件【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整体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