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zjj/2023-0002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3-10-24

2022年度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具备代建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服务。

2.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住房安全,为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提供服务。

3.负责市区和县城绿化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宏观管理及监督实施工作。

4.负责全市全域无垃圾环境治理和农村公厕建设,指导农村生活垃圾规划编制和设施设备建设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甘机编办通字﹝2012﹞58号文、天机编发﹝2012﹞18号文批复,成立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天机编通字﹝2019﹞20号文批复代建办下设综合科、项目服务科、合同与造价科和村镇建设科等四个科室。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天水市接待办公室等事业单位更名的通知》(天机编通字〔2020〕24号),单位名称变更为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人员编制及职能划转的批复》(天机编办批字〔2021〕13号),市代建服务中心人员编制27名,主任(副县级)1名、副主任(正科级)2名;内设综合科、项目服务科、合同与造价科、村镇建设科、园林绿化科和环境治理科6个科室,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95.0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35.89万元,降低82.51%,主要原因是实施代建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所产生的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9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0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9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0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95.0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335.89万元,降低82.51%。主要原因是实施代建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所产生的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5.89万元,降低82.51%。主要原因是实施代建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所产生的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5万元,支出决算为2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逐年增加,导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2万元,支出决算为1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退休一人,医保停止缴纳。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12万元,支出决算为35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和引进人才,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9万元,支出决算为1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后公积金增加。

5.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留划转81.75万元,用于解决拖欠中小企业欠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36万元,增长163.3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和引进人才,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和医疗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加18.4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从原市园林管理处先划转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再次机构改革后又划转至本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因机构改革原因,暂未过户到本单位名下;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自评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及时间安排,严格按照自评工作要求执行,保证数据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做到应评尽评,自评工作客观公正。对本单位整体绩效情况纳入自评范围。

(二)绩效自评结果

对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件)。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2年单位管理、履职效果和能力建设指标得分情况较好,较好的全年的绩效目标。本单位2022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1:2022年决算公开表(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xlsx
附件【附件2:2022年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xls
附件【附件3: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