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zjj/2023-00016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3-10-16
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政策制定和业务管理。
(二)负责全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有没有等保障性住房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产权产籍的管理。
(四)负责房地产销售市场、中介市场和租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五)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负责对现有未售公房和廉租房的管理、维修和租金的收缴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房产服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组建成立于1980年,原名称为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房改科、房政科、物业管理科、市场科、住房保障科、租赁科八个职能科室;根据天机编发〔2019〕9号文件通知,天水市房地产管理局更名为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编制31名,现有在职人员23名,退休人员22名;下设市房产交易中心,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49名,现有在职人员41名,退休人员10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9494.1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5710.89万元,下降61.6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棚户区改造资金减少9.5亿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949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31.67万元,占97.3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562.50万元,占2.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949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49万元,占1.75%;项目支出58451.69万元,占98.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7931.6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97273.39万元,下降62.67%。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棚户区改造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73.39万元,下降60.66%。主要原因是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棚户区改造资金减少。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委组织部下达人才公寓升级改造项目资金3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59万元,支出决算为9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当年退休2人,去世退休人员1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4万元,支出决算为3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当年退休2人。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5.67万元,支出决算为91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08万元,支出决算为758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2.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5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2.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01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交易中心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4.52万元、津贴补贴297.59万元、奖金14.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8.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9.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82万元、住房公积金50.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2.21万元、生活补助0.02万元、奖励金0.07万元。
公用经费8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6万元,下降18.78%,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棚户区改造资金减少,导致当年棚改相关印刷费、差费等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3.7万元、印刷费0.52万元、水费0.72万元、电费8.35万元、取暖费12.01万元、邮电费1.85万元、物业管理费4.78万元、差旅费8.01万元、维修(护)费5.95万元、培训费2.06万元、劳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5.05万元、福利费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2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8.24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3.1万元、取暖费4.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5.71万元、培训费1.77万元、工会经费2.12万元、福利费2.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4万元,下降32.36%,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棚户区改造资金减少,导致当年棚改相关印刷费、差费等费用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47.31%,主要原因交易中心相关业务培训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2%。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9000.00万元,本年支出49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团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渭水南郡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3000万元,天水市秦州窝驼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景坤西郡经济适用房]项目15000万元,天水海林南厂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7000万元,天水市北园子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14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易中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相关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327.61%,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用车费用自后半年开始发生,22年费用为全年发生,导致费用较上年有较大提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当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易中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相关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327.61%,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用车费用自后半年开始发生,22年费用为全年发生,导致费用较上年有较大提升。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易中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相关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327.61%,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用车费用自后半年开始发生,22年费用为全年发生,导致费用较上年有较大提升。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组织对“直管公房运行费项目”“电子政务云平台服务项目”“专项业务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共3个支出项目,项目支出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高,为圆满完成2022年共性目标工作任务提供了重要保障,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直管公房运行费项目、电子政务云平台服务项目、专项业务费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直管公房运行费项目自评情况:当年财政拨款9.6万元,全年支出9.6元,执行率100%,当年工资发放人数、工资支付准确率、工资支付完成及时率、发放工资人员及公房维护费成本等指标完成率均为100%,自评总得分100分,为优秀。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年初项目预算,并做好年度预算执行,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2.电子政务云平台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4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字证书业务办理及时;二是办证群众满意度高。该项目开展良好,未发现的其他问题。
3.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执行数为11.91万元,完成预算的95.2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系统维护及时;二是单位长效发展机制更健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见附件。7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评价.xls】
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附件【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_620500000_173市县级决算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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