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709A/2023-0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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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1-16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甘财预[2016]6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现将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1、查处秦州、麦积两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复杂案件。
2、参与市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阶段性和专项工作。
3、配合做好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改造方面的有关工作
4、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交办的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案件查处工作。
5、负责跨县区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6、牵头组织和负责省、市转交转办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工作
7、负责全市建筑工程领域和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集中处罚工作。
8、负责天水市智慧城市平台的管理运营和维护工作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支队内设综合科、执法检查科。人员编制12人,实有人数11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639.84万元,比2022年284.24万元增加355.6万元,升高132.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2.24万元,比2022年284.24万元增加48万元,升高16.89%。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天水市智慧城管平台建设费列入了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639.84万元,,比2022年284.24万元增加355.6万元,升高132.17%。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天水市智慧城管平台建设费列入了政府性基金预算。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9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57万元,公用经费21.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6.88万元,增加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天水市智慧城管平台运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447.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17.72万元,升高244.63%,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天水市智慧城管平台建设费列入了政府性基金预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447.6元,其中:城管执法专项业务费32万元,城市管理领域违法建筑拆除48万元,,智慧城管平台运营维护费60万元,天水市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项目307.6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7.36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300.7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71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罚没收入25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天水市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项目经费307.6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四)培训费,17.21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六)机关运行费8.6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退休实有人数减少1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51.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初资产总额为348.7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29.45万元、占94.5%,专用设备 1.2万元、占0.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8.11万元、占5.2%。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均为在用,无闲置资产,无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绩效目标.zip
附件2: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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