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709A/2023-0270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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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1-16

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督促国家、省、市名城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项目的计划编制、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2、督促落实天水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历史文化资源的调研及保护工作。

4、负责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区(含县城)古树名木资源的普查、调研及建档及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指导工作 。

5、负责城市规划区(含县城)古树名木铭牌的制作及悬挂工作。

6、负责名城保护上访接待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天市编办﹝2001﹞49号文成立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天市编办﹝2004﹞19号文批复,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由科级升格为副县级单位。

根据天机编发﹝2019﹞9号、天机编办批字(2013)13号文批复,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更名为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下设办公室、名城保护科、古树保护科等三个科室。

领导职数:主任(副县级)1名、副主任(正科级)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196.89万元。比2022年126.32万元增加70.5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部分项目显著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196.89万元。比2022年126.32万元增加70.5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部分项目显著增加。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7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91万元,公用经费19.98万元。比2022年预算126.32万元增加50.57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2、项目支出

2023年新增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复壮项目。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7.15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66.2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43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持平;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六)单位运行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初资产净值总额15.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5.35万元、占100%,无形资产0万元、占0%。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004部门预算公开表 名城中心(2).xlsx

古树名木保护复壮项目(5).doc

 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