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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3914709A/2022-0840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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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10-17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

(四)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报建、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开(施)工报告审批;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协调管理全市市场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市重大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指导实施、协调调度、监督管理;参与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

(五)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建筑企业的市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及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指导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参与限额以内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立项审批;监督城市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公共客运、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环卫、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监察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全市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镇容镇貌和绿化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八)负责全市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按权限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工作。

(十)负责城市街区建设规划工作,制定建设计划,审查区域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 、景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推广、智力引进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权限规定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市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专项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1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城乡建设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科、工程管理科、设计科、信息科、消防科、综合执法业务指导科、党建办。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故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0822.22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41857.21万元,上升,主要原因是入库项目数量增加,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随之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90822.2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0822.22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41857.21万元,上升,主要原因是入库项目数量增加,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随之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年初结转和结余279.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5.0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为91101.2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66.4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活动增加,经费预算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90234.8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212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入库项目数量增加,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随之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82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5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41.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业务活动增加,经费预算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845.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227.6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数增加,项目资金预算随之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66.4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6.52万元

5. 城乡社区支出70609.37万元

6. 农林水支出600万元

7. 住房保障支出445.53万元

8.其他支出19279.0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4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31.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46.82万元、津贴补贴135.58万元、奖金1.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71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7万元、住房公积金45.53万元、退休费16.72万元、抚恤金26.04万元、奖励金47.58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35.36万元,包括:办公费14.84万元、印刷费2.44万元、邮电费1.72万元、取暖费34.19万元、差旅费15.81万元、培训费0.65万元、工会经费4.41万元、福利费8.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1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83845.72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决算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数0,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批次数0、人数0,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81万元,比 2021年增加311.2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活动增加,经费预算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0万元,其中采购服务24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1年部门履职计划指标得分情况较好,部门履职效益较高,部门较好的完成了 2021 年的绩效目标。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我们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对垃圾焚烧发电BOB项目(基金)、天水曲溪城乡供水工程净水厂及输配水管网部分、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二期)PPP项目(基金)、天水市乡村振兴南北两山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基金)、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基金)、2013年度—2017年度墙改基金退费(基金)、污水处理运营费及待证手续费(基金)、2021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贴(基金)、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维护费等9个重点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具体评价情况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基本建设:指国民经济各部门为发展生产而进行的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即国民经济各部门为增加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建筑、购置和安装工作的总称。

6.工程建设: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7.村镇建设: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等,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和集镇的各项建设。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8、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附件1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1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附件【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4 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